富锦市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1-06-09 17:07:41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荀文文) 6月2日,富锦市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富锦市委常委钦焕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及各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业务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是巩固三年行动成果、解决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的需要,还是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实现富锦市综合排名大幅提升进位的需要,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乡村建设行动的需要。必须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起好步、开好头,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优异成绩,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会议要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决不能“一阵风”带过,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建立长效整治和管护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做到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解决。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改变党委政府“一头热”的现象,树立群众“主人翁”意识,凝聚起全员参与的工作合力,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会议强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体在农村、主责在乡镇,各级各部门都要责无旁贷,凝聚合力,压实责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镇党政主要领导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摆在重要位置,统筹规划,一线督战,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全局观念,齐心协力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抓实抓好。主管部门要依照标准定期对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扎实、行动迅速、整治效果明显的给予表扬;对整治不到位、不彻底和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解读了《富锦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价方案(试行)》。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nydt/nydtsn/202106/t20210604_818426.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