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种植调研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种植资讯

我省赴浙江、福建开展跨省休渔渔船执法协作

发布时间:2024-05-23 06:21:06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和《辽冀津鲁苏沪浙闽粤桂琼渔政执法共管协作机制》要求,做好跨省休渔渔船管控,近日,省农业农村厅渔政处、省渔政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先后赴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进行座谈交流,介绍各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要求,逐艘比对各自掌握的河北籍渔船异地休渔情况,通报有关问题线索,并就跨省异地休渔渔船执法协作工作达成共识。

  受河北省渔港容量限制,以及实际经营人(船舶共有人)住所地或渔船长期靠泊地在外省等原因,河北省有部分渔船申请在外省渔港停靠休渔。为切实解决渔民实际困难,确保海洋伏季休渔秩序和渔业生产秩序稳定,省农业农村厅多次发函并派员实地对接跨省异地休渔工作。此次成功对接是《辽冀津鲁苏沪浙闽粤桂琼渔政执法共管协作机制》签定后的首次省级协商,两省已同意将我省在其辖区内休渔渔船纳入当地渔政执法监管范围,这对促进异地渔船共管机制建立,加强跨省执法协作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省将会同两省组织船籍港所在地和靠泊港所在地渔业渔政部门对河北籍异地休渔渔船进行实地核查,进一步深化执法共管协作。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html/www//zwdt/17925463351921008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食品安全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种植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种植调研网 zz-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118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