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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江西省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2-06 03:10:37 作者:佚名   来源: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6月13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江西省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赣农规字〔2024〕6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程序及要求。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农田项目储备库建设管理是项目实施的必要环节,是落实农田建设任务和国家重大战略,保障项目及时落地实施的重要工作,建立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十分必要。一是国家有要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建立项目库。县级农田建设规划要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单个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县级项目库,形成省级农田建设项目库。项目储备情况也列入了农田建设国务院激励评价内容,每年进行考核评价。二是省里有规定。《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县级建立项目库,年度项目安排优先从项目库中选择。《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县级农田建设规划要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单个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三是工作有需要。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周期长,为保障国家项目和年度任务及时高质量完成,有必要建立项目储备库,以便国家任务一下达就能组织实施。

  二、框架内容

  《办法》共六章22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了储备库建立的依据、原则、目标任务、职责权限等。

  第二章《项目选址》,共4条,明确了入库项目选址要求。

  第三章《项目入库》,共4条,明确了项目入库申报要求和储备规模要求。

  第四章《项目出库》,共3条,明确了储备库项目实施要求,

  第五章《储备库管理》,共5条,明确了项目动态调整及日常管理要求

  第六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解释权限和生效时间。

  三、特点及创新

  《办法》明确了农田项目储备库建立管理制度机制,使我省农田建设项目储备有了操作依据,更好地服务于农田项目实施。主要特点和创新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项目选址严格。在项目选址方面,综合考虑了与永久基本农田、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范围、生态保护红线、25度以上陡坡地、河湖管理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衔接,要求优先将永久基本农田、大中型灌区覆盖范围内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严禁在禁建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目的是确保优先将长期稳定、优质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二)申报调整规范。规定了项目入库的申报要求和调整程序,明确省、市、县分级建立储备库,实行常态化申报制度,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乡镇、村组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农田建设需求的,可向县农业农村部门申请,纳入储备范围,作为以后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储备规模科学。为按时高质量完成好国家下达我省年度任务和到2025年、到2030年的规划任务以及党的二十大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部署要求,要求县(市、区)的项目储备规模分年度储备,以便满足年度任务要求,同时与农田建设规划和将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方案衔接,确保能完成任务。

  (四)项目实施灵活。要求以后落实年度任务和国家重大战略所需项目均应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取,原则上不得选择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考虑到上级下达的农田建设任务与储备库项目面积可能存在不一致情况,各地为落实任务可因地制宜对储备库项目进行组合、分割,也可整体实施,多建的面积可充抵次年度建设任务,确保项目实施方式灵活方便。

  文件材料: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4/6/13/art_27936_4920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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