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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乳农残限量新标准实施

发布时间:2021-09-13 16:28:24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代替GB 2763-2019)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9月3日正式实施。据悉,这是自2005年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发布以来,实施的第七版标准。

  与2019版比较,在生乳中,GB 2763-2021增加了23项农药残留限量要求,GB 2763-2019中要求的102项农药残留均保留,并且限量要求未变化。

  根据国家要求,原农业部曾对2009年前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进行清理,2012年首次将清理后的标准和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制定的3项标准(GB 25193-2010、GB 26130-2010、GB 28260-2011)统一合并为新标准GB 2763-2012,解决了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此后陆续发布了2014、2016、2018(增补版)、2019版。涵盖的生乳中农药残留种类数量由2005版仅规定的7项增至2019版中的102项,在2021版中生乳中农药残留种类数量增加至125项。可见我国生乳中要求的农药残留项目越来越多,对乳中农残控制越来越重视。

  相关资料显示,各国家和国际组织标准中要求的农药残留项目总量达443项,其中,欧盟要求323项,日本要求304项,这些国家规定限量要求的农残项目较多。我国2021版涵盖的农药残留项目数量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加拿大等相关标准要求,与欧美等国家接近。可见我国对生乳中农残控制标准正在与国际接轨。

  新标准实施后,对相关方会产生较大影响,需重点关注,乳制品生产、加工及检测等单位需及时了解新标准变化,提前应对,严格控制风险。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nydt/nydtgn/202109/t20210910_8221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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