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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现阶段不宜实行生猪保护价收购

发布时间:2021-09-24 11:06:43 作者:佚名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9月14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公示关于加大对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实施风险防范政策性补贴的建议。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表示,关于生猪保护价收购的建议,我们认为现阶段不宜实行。主要考虑是:现阶段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其他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农副产品价格已全面放开,国家仅对稻谷、小麦等重要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生猪价格早已放开,市场放活对生猪产业发展发挥了根本性推动作用,政府不宜再进行保护价格的干预。同时,各地生猪生产成本差异较大,质量标准统一难度大,收购价格和补贴标准很难掌握。

  另外,关于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发展,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表示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对于转变生猪生产方式、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保障市场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大对生猪规模化养殖的扶持力度。一是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挂牌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稳定规模猪场存量。二是继续发挥部门协调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地方稳定并落实财政、金融、用地、环保等长效性扶持政策,防止“急转弯”“翻烧饼”,让规模养殖场(户)有稳定的政策预期。三是开展养殖技术指导培训,帮助规模养猪场(户)提高饲养管理水平,促进节本增效,加快转型升级。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xyyw/gnyw/202109/t20210915_8218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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