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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强化冷链食品 追溯和农贸市场管理

发布时间:2021-09-26 12:16:34 作者:佚名   来源: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22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调度会,全面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严守外防输入“物防”防线。

  会上要求,持续盯紧盯牢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重点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1〕97号)要求,严格实施中、高风险状况下省内重点企业生产的冷链食品应急追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总局提出的关于冷链食品、“三专”“四不”等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防控要求,无“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继续推进“黑龙江冷链”追溯平台“切实用起来”,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落实“五查十五看”要求,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开展常态化检查督导,细致排查风险点,对冷链食品疫情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早切断传播链。

  强化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入市场扫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防疫三宝”要求,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五有”要求。建立日常环境卫生和消毒管理制度,确保市场环境清洁,及时清运积存垃圾,消除卫生死角。要确保市场通风换气,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并做好消毒记录,闭市后做好清洁消毒。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农集贸市场消毒操作技术要求》。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至少每周一次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执行周报告制度。

  强化督促检查和应急处置,各市(地)局要立即组织所属县(市、区)对进口冷链食品和农贸(集贸)市场开展全覆盖检查,要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要深入到每个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查找防控漏洞,及时排除隐患。要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按照《黑龙江省涉疫冷链食品应急处置预案(试行)》要求,确保发生疫情后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阻断疫情传播。要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刚刚下发的《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生产经营者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和农贸市场全面精准开展消毒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要强化涉疫冷链食品风险隐患排查,织密织牢冷链食品物防网络,确保冷链食品追溯管理闭环管控。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qg/202109/t20210926_63781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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