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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农办 农业农村厅 乡村振兴局联合开展“与法同行”法治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02 13:24:50 作者:佚名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依法治疆办、自治区司法厅印发的《自治区2021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自治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于2021年11月30日联合开展“与法同行”法治宣讲活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曹志文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奋力开创八五普法工作新局面”为主题,进行专题法治宣讲。宣讲活动以视频连线方式进行,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库尔班江·胡土勒克主持会议。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在家厅领导,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总农艺师、总经济师,及党委农办各处室、农业农村厅和乡村振兴局党员干部参加宣讲。

  

  

  曹志文同志进行“与法同行”法治宣讲

  

  

  宣讲活动视频连线方式进行

  

  

  农业农村厅在家厅领导,二级巡视员,总农艺师、总经济师,及党委农办、厅办公室等有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在农业农村厅新华南路办公区分会场就坐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党委农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握重大意义和理论精髓,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法治宣传教育的新要求。

  

  

  农业农村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在农业农村厅胜利路办公区参加宣讲活动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实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开展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领域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各项要求,全面推进三农领域依法行政。

  

  

  乡村振兴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在本单位办公区参加宣讲活动

  会议要求,自治区各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突出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疆学习宣传,强化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更新理念加强普法教育,抓住重点提高法治素养,做到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对象明确、普法工作措施细化具体,全面履行好法定职责,扎实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好农业法治建设成效,为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nyncdt/202112/b4cf246cc0a54d5683c027147f732a8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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