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种植调研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入豫动物实施指定通道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07 19:57:18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为加强对入豫动物的调运监管,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传入传播,保障我省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入豫动物实施指定通道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省共设立27个入豫动物指定通道。凡运输动物进入我省的,应当随车携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国家规定的有关材料,从指定通道进入;应当主动到指定通道动物防疫检查站报验、登记信息,接受监督检查。经检查合格并取得签章后方可入豫。

  二、经检查不合格或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处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予以配合。发现染疫动物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隔离、消毒等控制措施。

  三、凡未经指定通道运输动物进入我省的,由农业农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未经指定通道运入的动物,违法接收的,由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指定通道若有调整,由省农业农村厅报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五、本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附件:河南省入豫动物指定通道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王志远
原文链接:http://nynct.henan.gov.cn/2021/12-07/236069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食品安全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种植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种植调研网 zz-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118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