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种植调研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种植标准

加强种子(种薯)调运植物检疫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16 16:27:39 作者:佚名   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我省即将进入种子(种薯)调运高峰期,为切实保障我省农业生产安全,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各地要加强种子(种薯)调运植物检疫工作。一是要认真落实检疫要求书制度。各地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强对种子(种薯)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要求,落实检疫要求书制度。凡从省外调入我省的种子(种薯),必须要求企业先办理植物检疫要求书;对于调出我省的种子(种薯),必须按照调入地出具的检疫要求书进行检疫。二是认真开展调运检疫工作,做好服务工作。各地植物检疫机构要做到“既监管、又服务”,按照调运植物检疫流程和要求,及时开展检疫行政许可,同时秉承服务理念,为我省农业生产做好服务。三是要加强复检。针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种子(种薯),要增加复检次数,增高复检频率,坚持“早发现、早防控、早铲除”的原则,防止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随种子(种薯)调运传入我省。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wsfw/ycyj/202112/t20211211_7201195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食品安全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种植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种植调研网 zz-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118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