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打出“组合拳” 破解城乡融合发展瓶颈
发布时间:2022-02-23 22:01:30 作者:佚名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为加快补齐“三农”发展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支持城市人才、资本、技术下乡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实施人才、资本、技术下乡20项政策举措。积极引导城市要素向农村自主有序流动,优化要素配置,开创鞍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各类人才向乡村振兴一线流动,在薪酬制定上提高竞争力。对柔性引进到县域从事乡村振兴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按年薪20%—30%上限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到鞍山市县域从事乡村振兴工作的博士及全日制硕士、本科毕业生,在享受3年期每月2500元、1200元、600元生活补贴基础上,每月额外增加200元乡村工作补贴。每年遴选一批带动作用显著的乡村振兴人才,授予“乡村振兴人才之星”荣誉称号的,给予1—3万元奖励。
引导工商资本投入。加速工商资本向农业农村聚集,通过鞍山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为贷款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企业提供短期转贷;对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为期三年、最高20万元的个人涉农贷款,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50%贴息。设立800万元农业产业振兴扶持资金,推动特色农作物品质提升。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促进先进技术服务乡村振兴,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引入高校、科研院所来鞍,探索校企联盟模式;强化农产品品牌创建,对获得国家、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获得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农业农村部农村创业创新创意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人才及团队,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资金。
下一步,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确保人才、资本、技术下乡政策落实落地。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qsnyxxlb/202202/t20220223_4517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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