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动物疫控中心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贯讨论会
发布时间:2021-03-10 18:34:05 作者:佚名 来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原标题:筑牢生物安全防线
——市动物疫控中心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贯讨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即将于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为指导全市兽医生物安全风险防范、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3月5日,市动物疫控中心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贯讨论会,市农业农村委兽医处杜成才处长,张基明一级调研员出席宣贯讨论会,市动物疫控中心曾政主任、黄诚副主任以及防疫科、诊断科、流调科等人员参加了会议。
讨论会紧紧围绕《生物安全法》的第三章和第五章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情况,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兽药抗生素减量使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认可与管理等内容进行展开。
杜成才处长指出,《生物安全法》与畜牧兽医工作息息相关,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生物安全控制,压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责任。
张基明一级调研员强调,动物疫病防控和兽药残留管理是全市兽医常态化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宣传和落实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曾政主任表示,要多举措、多形式加大对《生物安全法》的宣贯力度,增强生物安全意识,发挥运用实效。我单位将配合市农业农村委印发《生物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手册,开展生物安全相关的专题培训工作,切实将生物安全落实到促进全市畜牧业生产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
会议现场(一)
会议现(二)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zwdt/202103/t20210310_8981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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