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10 01:03:57 作者:佚名 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我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部署要求,以优化服务、强化执法、推动立法、拓展普法为重点,不断提升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能力和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依法全面履职。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学习研究。厅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听取法治建设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证照分离”改革、“法治毕节”、“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等工作,审议通过《贵州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五年规划》《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要点》。二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管。严格执行《省农业农村厅党组规则》《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办公会议制度》,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三重一大”等内容均在厅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三是推进农业执法改革。强化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推动出台《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宅基地执法权授权到乡镇,实现宅基地审批管理、日常巡查、执法监督主体统一。四是强化安全监管保障。通过“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注重检打联动,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底线。组织监督抽查农产品59041批次,合格率99.8%。五是依法处理来信来访。办理国务院督查室“互联网+督查”1件、省政府门户网群众直通交流台网民留言49件、厅长信箱网民留言69件、接待来信来访27件,“12345服务热线”反映问题19件。
二、切实推进惠企利民。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对全厅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梳理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由76项减少到59项,减少22.4%。制发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农业领域涉企经营许可全覆盖,在4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直接取消审批6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优化审批服务40项。二是推进“全省通办”。省市县农业农村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51项(省级69项,市级34项,县级48项)全部列入“全省通办、一次办成”,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70%以上。编制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工作规程和承诺书模板并上线运行,更加方便相对人办事。三是推进数据融通。会同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制发政务服务数据融通攻坚方案,推进数据协同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和电子证照应用。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33779件。未收到投诉举报件。省农业农村厅政务窗口有10个月荣获“红旗窗口”。
三、强化农业执法监管。一是加强市场监督检查。据调度,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875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61782个,办理案件4929件(比上年增加17.4%),累计罚款142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77.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56件。集中销毁假劣农兽药99.55吨。二是强化专项整治。开展种子、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除草剂等专项整治,分别办理案件582件、1158件、247件、192件,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督促完成587宗乱占耕地建房整改。通报5起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11起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案件、11起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典型案件。三是注重规范引领。制定实施《贵州省农业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的处理、通报和责任追究办法》《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渔政、宅基地管理等执法培训19738人次。组织开展2021年度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习水、黄平、榕江、平塘、印江5县农业执法大队荣获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修文县、贞丰县和安顺市农业农村部门报送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被农业农村部评为优秀案卷。
四、推进科学立法依法决策。一是开展立法调研。在省人大指导下,开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立法调研。积极配合省人大法工委开展乡村振兴立法工作。启动《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贵州渔业条例》修订前期调研。制定“十四五”及2022年立法计划。二是参与相关立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贵州省全域旅游促进办法(草案)》等法律法规制(修)订提出意见建议。三是推进依法决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40个,严格执行《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把关。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严格执行《贵州省宪法宣誓办法》,厅新任职干部均参加宪法宣誓仪式,教育干部树立宪法信仰,增强宪法思维,履行法定职责。制定实施《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贵州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结合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普法教育。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统计法、安全生产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学法竞答考试和法宣在线学习考试。我厅567名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到100%,荣获2016—2020年贵州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当前,我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执法人员能力不强,执法文书有待规范,执法保障不足,普法针对性和时效性亟待提高。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4项工作。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全省通办,一次办成”,加强“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12345政务热线服务,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办事创业环境。二是强化农业执法监管。坚持疏堵结合、检打联动,严厉打击在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禽蛋等农产品使用禁用或违法使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强化种子等执法指导、协调、监督,持续推进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三是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在省人大指导下,继续推进《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和乡村振兴立法,开展《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四是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执法能力提升,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会同司法部门共同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zwdt/202204/t20220402_73232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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