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园区农垦管理处赴铜仁市、安顺市、贵阳市对“大棚房”问题开展“回头看”
发布时间:2022-04-10 02:30:01 作者:佚名 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为确保我省2021年“大棚房”问题整改实效,进一步压紧压实县(市、区)监管责任,落实国家、省“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机制相关要求,2022年3月23日-25日、3月28日,省农业农村厅园区农垦管理处组成检查小组赴铜仁市、安顺市、贵阳市等6县(区),对2021年“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和全面自查自改期间发现并完成整改整治的6宗“大棚房”问题开展了“回头看”。
检查组在西秀区复核“大棚房”问题整改情况
检查组在乌当区复核“大棚房”问题整改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铜仁市沿河县黑水镇虎老岩、印江县木黄镇凤仪村,安顺市西秀区、关岭自治县顶云街道,贵阳市开阳县、乌当区等地,实地查看了每宗“大棚房”问题复垦复耕情况。在认真听取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关于“大棚房”日常监管和问题整改整治点春耕备耕等情况后,检查组指出,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落实整治整改,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工作积极落实到位。但更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完成后的复垦复耕的重要性,要抢抓时节、及时平整土地和完善种子等物资准备,科学指导有关主体和农户尽快完成种植工作。
检查组要求,各市、县(区)相关部门要结合疑似图斑对“大棚房”问题开展常态化清理排查、指导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农业大棚开展登记造册,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于发现并确认的“大棚房”问题要严格执行标准,对照最新出台的指导意见,该拆的必须拆,该完善手续的抓紧完善,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问题。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zwdt/202204/t20220401_73210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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