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种植调研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种植资讯

给土壤资源“体检” 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发布时间:2022-06-18 22:29:06 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开展“三普”工作是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工作。图为广西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角。

核心阅读

  土壤是农业的基础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依托。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精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三普”)于2022年启动。据悉,此次广西采样调查任务量位居全国前列,有将近10万个普查样点(样品采集、外业调查、实验室分析)及2700多个剖面挖掘样,其中要求在2023年和2024年分别完成采样和调查任务,任务量大,时间紧。

  2022年4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成立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决定用4年时间完成“三普”工作。

  普查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广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基础数据,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为严守耕地红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自治区“三普”领导小组相关领导现场了解我区“三普”进展情况。

  普查对象和工作内容

  土壤普查对象为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土壤普查工作内容包括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普查以及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

  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召开“三普”工作推进会,对全区“三普”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普查时间安排

  土壤普查工作要坚持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原则,遵循“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按照2022年开展试点、2023—2024年全面铺开、2025年完成成果上报的总体安排,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2022年6月底前完成自治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明确普查对象、普查内容、组织形式、技术路线、经费保障、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各设区市要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本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要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本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所在设区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南宁市上林县作为试点县,要及时制订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外业调查采样、样品送检、分析化验、成果形成等试点,探索路径、总结经验,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土壤普查工作流程、普查技术规程和方法,将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为全区全面开展土壤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自治区“三普”办公室和试点县上林县开展工作对接。

  

  6月12日,广西“三普”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在上林县澄泰乡下江村举行。图为试点工作外业调查取样工作队出征前合影。

  普查组织实施

  成立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自治区副主席任组长,协助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厅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任副组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分管同志任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作为牵头单位,统筹做好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数据资料提供、数据衔接审核、质量控制等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成立相应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建立工作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推进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确保土壤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工作人员在完善“三普”试点实施方案。

  普查技术支撑

  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自治区技术专家组,充分发挥科研、教学、技术推广单位相关力量,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系统的技术资源,开展咨询、培训、指导以及外业采样等技术工作,加强土壤普查检测设施设备建设,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河池市在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土壤采样技术现场培训。

  普查经费保障

  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经费由各级财政按工作职责承担。自治区本级统筹做好普查工作经费预算安排,并确保由本级承担的经费足额到位。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普查宣传引导

  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与利用、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争取全社会对土壤普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为做好土壤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永久保存在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的土壤剖面标本。

  

  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成果验收发证大会。(资料图片)

  延伸阅读

  第一次全国土壤普查

  第一次全国土壤普查于1958年开始,历时3年,以耕地为主要调查对象,总结了农民鉴别、利用和改良土壤的经验,编制了“四图一志”,为合理利用土地提供了大量的土壤资料。

  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

  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是《1979—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重点科技研究项目之一。采用新的大比例尺地形图和遥感、测试、微型电子计算机等调查制图和化验手段,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发展了中国土壤分类科学、充实了土壤基层分类的基本单元,建立了土壤测试网络、改进了土壤分析方法等,普查成果在多领域应用,为农林牧业生产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广西成就

  1979年国务院启动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简称“二普”),广西历时12年时间,耗资近千万元,完成了在全区范围内对自然土壤、耕作土壤的全面普查。“二普”中,广西普查土壤面积约2.4亿亩(其中耕地4000万亩),参加人员2.6万人次(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00多人次),获得各种数据450万个以上。

  通过普查,共查出全广西共有土纲7个、亚纲10个、土类18个、亚类34个、土属109个、土种327个。建立了完整的广西土壤分类系统,确定了土壤基层分类单元每个土种个体的基本属性、特征及生产性能,提出了土壤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途径和方向,编写了《广西土壤》《广西土种志》等两部土壤专著和《广西土壤资源调查数据集》以及18种土壤各种养分图件,形成大量的图、文、表资料,在促进生产、发展科学、培养人才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广西成果数量多,系统性强,是广西土肥科学史上的里程碑,其成果于1991年荣获广西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并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农业区域开发、环境保护、农业区划等领域,仅1980年至1990年,农业上应用成果实现增收达30.63亿元,在因土改良、因土种植、因土施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文图均由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提供)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ywkb/t1203748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食品安全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种植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种植调研网 zz-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118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