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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致种子经营者和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3-10 19:40:47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全省种子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又是一年春耕备耕时,种子质量的好坏事关农民一年的收成。在此,省农业农村厅郑重提醒: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种子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守约;广大农民朋友要科学选种,谨慎购种。 

  一、种子经营者要做到“六不” 

  1.不虚假宣传误导农民,不以“商品粮”名义经营种子。 

  2.不经营假冒伪劣种子。 

  3.不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 

  4.不经营“散装”、“白包”种子。 

  5.不经营侵权品种种子。 

  6.不经营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区的农作物种子。 

  二、农民朋友购种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和“三注意” 

  (一)“五要” 

  1.要选择正规诚信的种子企业或实体种子经营门店购买种子。 

  2.要选择品质好、成熟好的适宜品种。 

  3.要查看种子包装是否规范,有无标签和使用说明。 

  4.要用手机扫描包装袋上的二维码,仔细核对扫描信息与包装袋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 

  5.要索取公章清晰的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监制的《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尤其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种子的,务必索取《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 

  (二)“五不要” 

  1.不要听信虚假宣传贪图便宜,购买“商品粮”做种子使用。 

  2.不要购买以“不掉棒、抗虫、抗草”等名义宣传的非法转基因种子。 

  3.不要购买“散装”、“白包”种子。 

  4.不要购买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区的农作物种子。 

  5.不要购买流动商贩经营的种子,不轻信商家忽悠。 

  (三)“三注意” 

  1.注意保存证据。保存好购种凭证和种子包装袋(标签),并留存至收获后。 

  2.注意保护现场。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田间现场,为依法维权提供依据。 

  3.注意及时维权。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同种子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当地种子管理部门投诉,或是到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农民朋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勇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发现违法行为积极向农业、市场、公安等部门举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种子举报投诉咨询电话:0451-82600230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wstz/202101/t20210115_8121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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