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自治区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6 21:11:37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三普办)《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自治区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质控工作,加强质控技术保障,经自愿申报、盟市推荐、专家综合评审、自治区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主任办公会审核、自治区三普办会议研究,确定内蒙古农业大学等三家单位为第二批自治区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现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至19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三普办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471-6552227
邮 箱:nmgspb2022@163.com
附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自治区级质量控制实验室遴选结果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gsgg/202304/t20230413_2295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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