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3 19:17:31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省内高校、省农科院、厅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规范评审管理、保障评审质量,现需调整四川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请相关单位认真推荐本地或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高校、农业科研院所、涉农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专业设置 本次推荐工作设置十个专业组。推荐人选可任选一个专业组申报,具体如下。 (一)农学(含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大豆等) (二)园艺(含果、茶、蔬、棉、花、药、麻等) (三)园艺(蚕桑) (四)植保 (五)土肥 (六)综合(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业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七)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八)水产 (九)畜牧 (十)兽医 三、推荐条件 (一)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纪律、行业规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二)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在本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业绩得到同行公认,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正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取得正高资格时长的计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经常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际。 (五)没有违纪违法、取消专家委员资格、学术造假等不良记录。 (六)延迟退休人员须提供延迟退休证明。 (七)精通申报专业组涉及的各类专业领域,是该领域的“全科医生”。 四、名额分配 原则上各市(州)推荐人选不超过14名,省农科院和各高校每类专业组推荐人选不超过6名。厅属事业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6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天府青城计划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专家人才和曾参加过四川省农业系列职称答辩和评审工作的专家优先推荐入库。 五、推荐程序 由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各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指标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并报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农业人才办)。省级部门推荐人选由单位汇总后直接报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农业人才办)。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最终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六、有关要求 推荐人选需提交如下材料,表格电子版可在农业农村厅官网“通知决定”栏目中下载。 (一)《四川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推荐单位提交《四川省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1份,A3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附件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或著作的封面、目录、文章(篇幅较多的可只复印第一页)复印件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的证明材料一套,装订成册。为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所有复印件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审查原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三项材料用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档案袋上贴统一封面(附件3)。于6月26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农业人才办)。附件1和附件2同步发送至邮箱(nongyers@163.com)。 联系人:薛鸿涛;电话:028-85505032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3/6/13/f2c9645a349343e3856b70ea737cea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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