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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山西省销售生鲜食品者禁用“生鲜灯”——柜上生鲜,终于露出真面容

发布时间:2023-12-02 03:01:00 作者:佚名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生鲜灯’使鲜肉看着色泽红润,换上白光LED灯后,鲜肉的颜色才是真实的、正常的……”11月27日上午,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某生鲜店内,市民管女士欣喜地发现生鲜店里曾统一使用的发红且刺眼的“生鲜灯”,被换成了普通的白光LED灯。

  记者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自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避免使用“生鲜灯”等“美颜”灯具误导群众消费。

  这意味着从12月1日起,“生鲜灯”被禁用,各经营主体也要按时把“生鲜灯”换成普通照明灯具。自此,肉类、果蔬、水产等生鲜类产品将关掉“美颜滤镜”,以真实的品质面向市场。

  生鲜市场:纷纷更换不合规照明灯具

  11月28日,“生鲜灯”禁用进入倒计时,记者走访太原市多家农贸市场、商超、沿街门店对此进行了实地了解。

  在万柏林区纺织街某农贸市场的鲜肉区,一处鲜肉柜的红光“生鲜灯”耀眼刺目,在灯光的照射下,一排排鲜肉看上去异常红润,让人觉得眼晕。记者将鲜肉拿到自然光线下查看,灯光下原本颜色红润到不真实的鲜肉,变得有些暗沉。该店老板说:“这才是健康鲜肉本来的颜色,我们网购的灯还在路上,随后就会进行更换。”记者在果蔬区看到,有商家在原来红色、绿色的灯罩内换上了普通灯泡,还有商家另外安装了白炽灯。

  在迎泽区并州路某大型商超内,生鲜区的照明灯已统一更换为白炽灯。记者对比发现,卤猪蹄、生里脊肉、芹菜等生鲜食品在灯光照射下与自然光源下的色泽几乎无差别。“换灯后消费者可以更加真实地看出食材的本色,肉类新不新鲜、果蔬品相好不好,一目了然。”生鲜区工作人员说。

  经过走访,记者发现太原市大多数商户已经更换成自然光线照明灯,个别商户正在购置合规灯具。

  灯具商家:“新国标”照明灯具已卖爆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生鲜灯”关键词后发现,各大店铺的销售页面均标明了“新国标全光谱LED生鲜灯”字样,价格约58元,销量最好的一家店铺显示已有超过5000人收货。

  “这是新上架的专用灯,按照最新标准来调色温,功率不同,适用的场景不同,符合市场检测标准。”客服向记者介绍。电商平台的选购页面上,商家已按照灯的色调和功率将新款“生鲜灯”分类,并标注鲜肉专用、水果专用、海鲜专用等名称供消费者选购。

  11月29日,记者来到迎泽区桃园南路某菜市场旁的一家五金店内询问“生鲜灯”近期销售情况,老板表示,最近销售的都是新款“生鲜灯”,每天可卖5盏左右。

  记者了解到,新款“生鲜灯”多以白光、暖光为主,还原了食物本来的颜色。线上线下的卖家均表示,新款“生鲜灯”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新规,且可出示“生鲜灯”检测报告。

  监管部门:宣传引导正确使用照明灯具

  对于《办法》的执行,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自6月30日《办法》发布起,太原市市场监管局不定期组织开展了禁用“生鲜灯”的摸排自查,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普及关于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法律法规,督促指导经营者严格按照《办法》执行,拒不改正者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对“生鲜灯”的色标特征、色温值、显色系数等要素并无明确标准。“我们的检查暂时以肉眼辨别为主,在监管过程中,通过查看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对比自然光下是否存在产品色差等方法进行现场分析,引导商家自觉规范使用照明灯具,避免误导消费者。”该工作人员说。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消费者要发挥监督作用,积极帮助商家整改,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电话进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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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qg/202312/t20231201_64419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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