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认定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51号)
发布时间:2023-12-28 21:49:44 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北海市海洋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的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认定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工作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2023年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级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种植业类请与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站联系。联系人:蓝怀勇,联系电话:0771-2182679,电子邮箱:601324645@qq.com,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农业农村厅七星路办公区2号楼1003室。
畜牧类请与自治区畜牧站联系。联系人:阮燕春,联系电话:0771-2638983,电子邮箱:545549561@qq.com,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农业农村厅七星路办公区1号楼三楼。
水产类请与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联系人:荣仕屿,联系电话:0771-2869161,电子邮箱:gxsczz2840297@163.com,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202室。
附件:广西认定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工作方案(2023—2025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广西认定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工作方案
(2023—2025年)
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是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的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5号)要求,决定在2023—2025年认定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为推动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以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为目标,坚持绿色导向和标准引领,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全程质量控制农产品为重点,聚力优化生产布局、培育生产主体、严格认证管理、提高设施水平,做优做强生产供给体系,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统筹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聚力优化生产布局、培育生产主体、严格评定管理、强化监管追溯。在各行业贯彻落实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上,创建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以基地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体系。到2025年底,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量占全部农产品的比重提升到20%。
三、评定标准
(一)直接纳入
属于以下生产基地的可直接纳入自治区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1.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生产基地;
2.有关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3.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
4.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5.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有关生产基地;
6.列入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产品的生产基地;
7.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8.通过自治区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并管理的相关生产基地。
9.其他经国家、部委评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如: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全国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农业生产)、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场等)
(二)评定纳入
不属于直接纳入范围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符合以下标准,经基地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审核、自治区级评定,可纳入目录管理。
1.生产规模
(1)种植规模:大宗作物(粮油作物等)≥0.05万亩;水果≥0.02万亩;蔬菜≥0.02万亩;设施栽培≥0.01万亩;其他作物≥0.01万亩;多品种复合种植≥0.1万亩。
(2)畜禽养殖规模:生猪(年出栏量)≥0.5万头;肉禽(年出栏量)≥5万只;蛋禽(存栏量)≥5万只;肉牛(年出栏量)≥200头;奶牛(存栏量)≥200头;羊(年出栏量)≥500只。
(3)水产养殖规模:池塘养殖面积≥0.01万亩;工厂化养殖面积≥500m2(包括陆基圆池、集装箱、水泥池等设施养殖);稻田养鱼面积≥0.02万亩;淡水大水面及浅海滩涂养殖面积≥0.05万亩;深远海养殖面积≥0.2万m3;龟鳖养殖面积≥200m2。
2.绿色生产模式
基地生产管理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模范实施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探索环境友好型、生态环保的发展模式。
(1)种植基地。全面推行绿色防控技术,优先采用物理和生物措施,合理使用低风险农药,有效控制病虫草害发生;科学合理耕作和栽培,优先使用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减控化学肥料,使用的肥料对环境无不良影响,保持或提高土壤的生物活性。
(2)畜禽养殖基地。符合畜禽养殖标准化场标准要求,不使用“三无”投入品(饲料、兽药等),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出栏动物检疫申报率100%,进出栏动物100%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合理、配套设备完善、运转正常。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
(3)水产养殖基地。符合水产健康养殖场标准要求,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不使用“三无”投入品(饲料、渔药等);严格执行渔药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病死残体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基地配备处理设施或委托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认可的集中处理中心统一处理,有正式协议,且运转正常;养殖废水需达到排放标准。
3.质量管控体系
制定与生产模式相配套的全产业链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编制简明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推动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推动标准落地,标准化生产达到100%。基地要亮牌示范,标明基地的种养品种、范围规模、技术措施、责任主体等内容。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种植养殖用药、采收、加工、销售记录等制度,依托自治区级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实现产品可追溯,承诺达标合格证出具率达到100%。
4.产品质量安全
基地配备检测设备,有相关技术人员,具有一定自检能力,检测记录齐全。在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中,合格率达到100%。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
四、申报流程
(一)基地申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位可作为申报主体,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申报书(见附件,包括基地生产规模、生产条件、产业体系、主要绿色生产技术、质量管控体系、产品品质及负面清单承诺等),营业执照、基地管理机构、生产标准或操作规程、当地支持政策、有关认证证书(检测报告)、获得支持奖励、取得荣誉称号等佐证材料。直接纳入的基地只需填写《广西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评定申报书》逐级递交到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备案。
(二)县级初审。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基地现场检查组织初审,主要核实材料真实性、基地评定标准符合性,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三)市级审核。根据县级初审意见,对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评定。
(四)自治区评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市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名单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名义发文公布,纳入目录管理。自治区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淘汰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评定要求、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的,从基地目录中删除,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2025年,自治区每年将开展一次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申报工作,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占食用农产品比重将作为对各市的考核标准,各市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申报,不断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市县要加强对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扶持,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工程、智慧农业技术创新工程等项目和农业品牌培育工作中,统筹对基地建设给予支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地产品申请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登记)等农产品认证。
(三)加强技术推广。各市县要加强对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技术指导,示范先进技术装备,执行绿色生产标准,推广绿色生产模式,提升产品质量品质。要组织有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参与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加快推进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支持科研机构开展创新研究,加快选育突破性品种,创新绿色生产技术装备。
(四)加强产销对接。持续加大基地产品的宣传推介、产销对接和市场培育。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平台,扩大展示推介规模。各地要及时总结建设成果,宣传经验做法,为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广西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评定申报书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wjzl/gntbf/t175604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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