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三举措”保障2024年大春生产农业用种安全
发布时间:2024-02-06 14:25:19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科技下乡、市场检查、摆摊设点等方式方法,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农民科学选购良种。
要求种子销售商拒绝经营“三无”违法种子,引导种植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规种子、选用良种。目前,组织培训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覆盖人群300余人,从用种来源上保障种子质量安全。
二是严格市场监管。一是对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微信群宣传售卖新品种的业主老板进行线上的监督检查,要求其提供宣传售卖的新品种的销售资质、备案手续和植物检疫调运证书等资料,要求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该业主老板立即停止销售该新品种,在微信群里起到了一定的宣传引导和震慑作用;二是联合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农业执法大队等部门,对线下农资店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种子销售商有无经营资质、是否按要求建立经营档案,销售的品种是否有植物检疫调运证书、是否存在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未备案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和执法大队的配合联动,强化执法,创新监管手段,按照有“违”必“纠”的原则,对检查有问题的农资店建立“重点监管台账”。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余人次,共计检查种子销售门店46余家次,对检查出来的3家存在种子无销售台账和销售台账记录不规范、不完善的要求其马上整改,及时补充和完善种子销售台账;对其中1家销售的2个未备案的品种,要求其马上停止销售此两个品种,并及时备案整改。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4/2/5/c8ca22f23fb04f8ab77eaa34b63aeb3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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