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6 17:44:42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我省实施方案要求,以深入优化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第一议题学习2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12次,组织会前学法14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三农大讲堂”,向全厅干部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主要领导带头规范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厅党组7次专题研究农业农村法治有关工作。组织厅级领导和处级干部开展“走流程、办实事”500余人次。三是实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厅党组会专题听取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汇报,专题学习传达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作风建设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专题研究赋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3个片区和哈尔滨新区省级权力工作。
二、立改废释并举,完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一是健全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开展《黑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启动《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修订工作,两个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12月24日全票表决通过,2024年1月4日公布,自3月1日起施行。二是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梳理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3部,政府规章3部,行政规范性文件78件,其中,拟废止地方性法规1部(《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规范性文件6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2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黑龙江省2023年禁渔期通告》《黑龙江省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关于下达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资金的请示》等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核。
三、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一是强化执法监督。采取市(地)推荐与省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共收集卷宗74部进行集中评查,评出优秀案卷5卷,优秀文书3份。下发《关于2022年度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的通报》,指导各地严格规范执法。讷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泰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入选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二是创新机制方法。面向各市(地)法治工作人员进行案卷评查问题集中反馈和案例教学,深入到绥化、齐齐哈尔、鸡西、七台河、佳木斯、牡丹江等地,随机抽取40本农业处罚案卷,进行问题反馈和业务辅导。三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3年,我厅被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为4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开庭、听证审理的案件3件。我们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办理复议应诉案件,落实集体会商、专家研讨等工作机制。目前,我厅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均实现100%。
四、开展法治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一是广泛开展主题普法活动。深入甘南县向学法用法示范户普及《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围绕“农药产品的识假辨劣”进行专题授课。与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消费者权益宣传咨询活动。开展黑土地保护周主题宣传活动、“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和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二是落实落细行业普法责任。下发了《致种子经营者和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布2023年全省“农机3•15”活动倡议书,在鸡东县举行了以“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举办全省植保法规、植物检疫法规等专题培训讲座,累计1.5万余人次受训。三是讲好乡村法治故事。新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4243户,示范户涉及行政村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91.09%。加强农业处罚案例征集,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向农业农村部推荐“稳粮保供”典型案例11件,报送具有指导性的行政执法典型案例5件。 在齐齐哈尔市举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释义发布暨黑龙江省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启动仪式”,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工作落实落地。
五、加快职能转变,持续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我厅推荐的3个优化营商环境案例入选农业农村部案例汇编。二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全量梳理省级事项及示范事项,确认省级45个行政权力事项、36个公共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对大厅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培训2次。截至目前,省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实际办理我厅事项2项,解答咨询25项,服务对象满意率100%。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优化“两区”赋权工作,3个自贸区片区、哈尔滨新区分别承接我厅事权事项24个、18个。全面梳理本系统行政备案事项11项,依法规范行政备案管理行为。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379/202402/c00_317081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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