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持续稳定粮食生产防止耕地“非粮化”
发布时间:2024-03-03 09:14:53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一是强化耕地用途分类分级管制。印发《关于印发乐山市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实现粮食稳产增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分类管理。明确耕地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优先重点发展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和饲草饲料生产,耕地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严守耕地红线,稳妥实施腾田还粮,推进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开展撂荒地整治复耕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多措并举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二是进一步完善种粮补贴政策。突出政策兜底,强化粮食生产政策保障,实施惠农补贴、价格保护、金融保险等粮食生产惠农强农政策,让农民能得利、多得利。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提升玉米大豆播种专用机械累加补贴到40%、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播种机械累加补贴到50%。
三是强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新(改)建高标准农田,因地制宜实施“田网、渠网、路网”配套,全市建成“旱涝保收、能排能灌、宜机作业”的高标准农田227.37万亩,占耕地面积55.74%,建成高效节水灌溉7.65万亩,建成区耕地质量等级提高0.4以上,积极打造 “吨粮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集中投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及产粮大县,优先在此范围内进行项目选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四是持续开展耕地“非粮化”监测。统筹划定落实“三区三线”,划定耕地保护面积231.9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90.73万亩,严控城镇开发边界,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严格项目选址把关,引导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实施耕地恢复,下达2020年及历史流出耕地整改和恢复补充任务、2023年耕地恢复补充任务,依托耕地卫片、执法卫片、自然资源综合动态监测等手段,常态化开展恢复补充耕地工作。同时,组织对各县(市、区)2022年恢复补充耕地开展“回头看”,确保已恢复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以成都平原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开展全市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坚决整治“非农化”、“非粮化”等行为,全面提升耕地保护能力和水平。
五是建立耕地“非粮化”协同工作机制。健全制度机制,成立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县(市、区)市级部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细则,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出台《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设立市级田长、副田长和市田长制办公室,全面推行实施田长制。印发《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二十条措施》,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4/3/1/19ca0382ba774de88eb433c2bfde02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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