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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谋划早行动快

发布时间:2024-03-14 13:58:30 作者:佚名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司法厅深入各市、县(区)调研指导,通过现场看、走访听、坐下议,共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

  今年各市、县(区)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谋划早、思路清、行动快。一是大部分市、县(区)计划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5个,且与农业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大多选择在种养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民主法治示范村、农贸集市等单位和场所,采取室内室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初步建成一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二是各市、县(区)在认真总结前两年培育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择优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大多数市、县(区)计划截至2024年底累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村均不低于3户,有的计划村均达到4户,并指导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多渠道、多方式参与学法培训,充分发挥其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引导群众从“情理法”的积习,走向“法情理”的排序,用法治赋能和美乡村建设。三是各市、县(区)更加注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紧盯关键农时农事,适时开展稳粮保供、农资打假、私屠滥宰、农机违章作业和农业面源污染等专项执法行动,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区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主动联合司法部门,走出去互看互学互鉴,进一步拓展思路,本着实用、节俭的原则,结合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二是合理扩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范围,逐步由村“两委”班子向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复转军人、涉农经营主体拓展,并引导其分享学法用法、化解矛盾纠纷、参与乡村治理的典型做法。三是按照农业农村部、自治区政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要求,全面开展全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实施“绿剑护粮安”行动,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让农民群众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403/t20240312_4482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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