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桂林农(防疫)罚〔2024〕 4号
发布时间:2024-04-05 23:44:20 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桂林农(防疫)罚〔2024〕 4号 | ||||||||
| 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 1 | 张开封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产品案 | 桂林农(防疫)罚〔2024〕4号 | 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 罚款16200元 | 2024/4/1 |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 |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182307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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