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种植调研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种植资讯

全国妇联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06 02:49:16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近日,全国妇联、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对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作出部署,要求聚焦广大农村妇女对法律资源和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深化面向农村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广大农村妇女身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通知指出,要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等。

  

  通知强调,活动重点面向农村妇女及其子女和家庭,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树立家庭新风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在全国开展,重点覆盖西部10省区市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及参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整体支持的西藏、新疆各县(市、区)。

  

  通知明确,全国妇联、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将选择5个省份举办示范活动,采取“5+”模式,即开展一堂专家普法宣讲课、一次乡村“法律明白人”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讲身边事、一场地方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一次现场法律咨询服务、一系列主题普法视频展播,通过网络新媒体进行广泛传播。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活动;要抓住重要节点,发动妇联团体会员、普法讲师团、巾帼志愿者、乡村“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开展集中宣传;要发挥新媒体优势,采用农村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网络宣传;要把普法宣传融入维权服务,为农村妇女特别是偏远农牧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383/202403/c00_3172154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食品安全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种植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种植调研网 zz-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118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