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种植调研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种植时评

农业农村部采取便民措施优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09 12:18:42 作者:佚名   来源: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适应电子发票推行和机动车发票制度改革带来的新变化,农业农村部积极协商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采取便民措施优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导农业机械销售者规范开具销售发票,优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切实便利机具所有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通知》明确,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知识宣贯,引导农业机械销售者依法开具销售发票,并在销售发票备注栏注明反映机具唯一性的信息。 

  《通知》强调,登记机构在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时,机具所有人同意留存纸质销售发票原件的,登记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留存原件;机具所有人要求自己留存纸质销售发票原件的,登记机构应在原件标注“已办理登记手续”后,留存复印件。 

  《通知》强调,机具所有人确有原因无法提供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的,以及尚未实现通过信息化手段受理电子销售发票登记业务的地区,登记机构应按国务院有关要求,可以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供便利。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bmdt/202106/t20210607_6369228.htm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食品安全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种植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种植调研网 zz-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118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