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2号)
发布时间:2024-02-21 05:57:12 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8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我厅制定了《2024年广西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属地责任,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
2024年广西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广西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2021—2025年)》要求,切实加强柑橘黄龙病防控,保障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区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防控方针,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联防联控的防控机制,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治理、标本兼治的防控策略,全面推广种植无病种苗、防治柑橘木虱、清理染病病株、强化检疫监管等综合治理措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控行动,使全区柑橘黄龙病的病株率、柑橘木虱虫口密度等得到有效控制。正常管理果园柑橘木虱虫口密度控制在1头/100株以下,全区失管果园清理率达100%,半失管果园清理率达85%以上,全区柑橘黄龙病病株率控制在2.3%以下。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摸底(2024年1月—2月)
各地要抓住冬季柑橘黄龙病症状明显时期,集中组织一次柑橘黄龙病全面大普查。动员柑橘种植户逐园逐株进行自查,失管果园和半失管果园由当地政府部门组织进行全面排查。对失管果园和半失管果园进行插牌标记,对正常管理果园识别认定的病树统一用红漆或红绳在树干上做好明显标记,对疑似病树用黄漆或黄绳做标记。建立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普查档案,以户为单位对病树情况建档造册,以乡(镇)为单位逐级建立柑橘黄龙病防控台账,实行动态监管。
(二)强化柑橘木虱防治(2024年2月—3月)
当前暖冬气候有利于柑橘木虱越冬,为压低柑橘木虱田间虫口密度,各地要结合冬季清园,动员组织广大柑橘种植户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统一时间联防联控柑橘木虱。各地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专业化服务组织达成协议,组织植保无人机等现代化植保机械开展柑橘木虱规模化、标准化统防统治。
(三)集中开展病树清理(2024年1月—4月)
各地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要求,落实辖区内清除病树责任主体,建立网格化防控管理责任制。要结合耕地非粮化整治,集中开展病树清除,推进失管、半失管发病果园整园改造,积极引导农户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按照“谁种植、谁负责”的原则,动员柑橘种植户喷药后自行清除病树。对无主或园主无劳动力的果园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清理病树,对果农不配合和联系不到业主的果园,各地农业执法部门要依法依规限期强制清除,不留病源死角和隐患。清除病树时务必先喷药防治木虱后再砍树,避免人为加速柑橘木虱扩散。
(四)加强执法检查(2024年2月—3月)
在春季用种关键时期,各地农业执法部门要组织开展种苗、农药及肥料等联合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柑橘种苗生产基地、批发及零售市场,严格复核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植物检疫证书,检查是否在网室或者大棚等有效隔离柑橘木虱等媒介的设施内,按照有关种子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繁育活动,生产无病种苗,严厉打击违规生产、运输、销售柑橘种苗的行为。重点检查农资销售门店以及互联网经营企业,严厉打击以肥料、菌肥、排毒扶正、“营养液吊瓶”等所谓新技术可防治柑橘黄龙病的虚假宣传,确保柑橘黄龙病防控用药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快柑橘产业调整(2024年2月—4月)
失管、半失管柑橘果园病树清除后,属于耕地的地块应种植符合耕地利用优先序的作物,非耕地的地块可根据市场导向改种粮食作物或其他非柑橘类农作物。结合旱改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改善恢复耕地的基础设施,对种植粮食的给予补助,引导退果耕地种植粮食作物和其他非多年生经济作物,加大“退果还粮”力度。连片清理出来的果园,给予重点扶持,开展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鼓励企业参与柑橘黄龙病病树清除,利用病树树干树枝进行制碳、粉碎还田或种植食用菌等,变废为宝。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各项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县、乡(镇),实行清单式管理。要制定细化方案,明确防控目标,加强部署,及时跟踪,认真落实防控措施。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及柑橘黄龙病防控知识,让群众充分认识到黄龙病虽尚不可治但可防可控,全面增强防控意识。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地要多渠道积极筹集专项资金,保障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工作顺利开展。重点支持柑橘黄龙病科普宣传、病树清理补贴、柑橘木虱统防统治补贴等工作。鼓励企业和果农投工、投劳、投资共同做好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
(三)加强舆情监测。各地在开展病树清理过程中,对可能引发“损害农民利益”“一刀切”等方面舆情,以及柑橘“吊瓶”用药、保鲜用药等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科学分析研判,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
(四)加强调度指导。各地要开展调研指导服务,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实行“月调度”,各市需在每月25日前汇总所辖县(市、区)情况,报送调度表(附件1)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电子邮箱gxnctzzyc@163.com、自治区植保站电子邮箱gx@capq.cn。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各地对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要认真总结,分析防控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各市需在2024年5月20日前将工作统计表(附件2)和工作总结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电子邮箱gxnctzzyc@163.com、自治区植保站电子邮箱gx@capq.cn。
附件:1.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调度表
2.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工作统计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wjzl/gntbf/t179854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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